动力源通信电源、蓄电池
2019-06-14
一、通信电源系统要求
1、通信电源要求:可靠、稳定、小型、高效。
2、交流电源的电压和频率是标志其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;由380/220V、50Hz的交流电源供电时,通信设备电源端子输入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为额定值的-10%~+5%,频率允许变动范圈为额定值的-4%~+4%,电压波型畸变率应小于5%。
3、直流电源的电压和杂音(谐波)是标志其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;由直流电源供电时,通信设备电源端子输入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为-57~-40V,直流电源杂音应小于2mV,高频开关整流器的输出电压应自动稳定,其稳定精度应≤±0.6%。
4、电磁兼容性包括电磁干扰和对电磁干扰的抗扰度。
二、通信电源系统的供电方式
集中供电:由交流供电系统、直流供电系统、接地系统和集中监控系统组成。交流供
电系统属于一级供
分散供电:大容量的通信枢纽楼采用;但交流供电系统仍采用集中供电方式
混合供电:在无人值守的光缆中继站、微波中继站、移动通信基站
一体化供电:如小型用户交换机
三、通信电源系统的组成
1、交流供电系统包括交流供电线路、燃油发电机组,低压交流配电屏、逆变器、交流不间断电源(UPS)等部分。
2、直流供电系统由直流配电屏、整流设备、蓄电池、直流变换器(DC/DC)等部分组成
3、接地系统
接地系统有交流工作接地、直流工作接地,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等,现一般采取将这四者联合接地的方式。